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、雇主或外國人申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,及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工作之應備文件,由本部自網路查知者,得予免附該應備文件,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。

2026-01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