♠失聯移工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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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GUYEN *** CHIEN NHUYEN *** SONG BANG *** CONG(已尋獲) BUI **** DANG
C4437*** C9870*** P01011*** P00016***
越南籍 越南籍 越南籍 越南籍
失聯地點:高雄市大社區 失聯地點:高雄大社區 失聯地點:機場關懷中心 失聯地點:高雄市大社區
失聯日期:2023-01-10 失聯日期:2023-01-30 失聯日期:2023-03-23 失聯日期:2023-02-11
♦一般民眾及外國人(不含非法外國人)檢舉違法外國人、違法雇主、違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,經查獲屬實者,依案件核發獎勵金。
為保障本國人民就業權益,加強查緝非法移工,民眾如有發現未經許可移工非法工作、行蹤不明之失聯移工、移工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(如餐廳、商店等服務業)、或不法仲介公司及個人媒介移工非法工作等違法情事,請透過下列方式檢舉:
一、 向當地縣、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、內政部移民署縣、市專勤隊或警察機關提出檢舉。
二、 向勞動部免費檢舉專線0800-000978提出檢舉(週一至周五上班時間0800〜1800)。或於下班時間亦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檢舉。
三、 進入勞動部網站(www.wda.gov.tw)「下載專區」項次下載檢舉表格(中文版、泰文版、印尼版、英文版、越南版),填寫檢舉資料後郵寄至勞動部(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)檢舉。
四、 進入勞動部網站(www.wda.gov.tw)「民意信箱」提出檢舉。
五、 勞動部、各縣、市政府、內政部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均會為您保密,檢舉行蹤不明之失聯移工、違法雇主及非法仲介經查獲屬實者,其檢舉獎勵金核發每案新臺幣5千元至7萬元不等。
獎勵金由查處機關(包含入出國管理機關、警察機關、海岸巡防機關及勞工主管機關之人員)檢附相關表格,依程序陳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後發給。
程序如下:
- 向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及勞工局、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提出檢舉。
- 民眾提出檢舉時應提供具體違法事證(如檢舉對象、時間、人數、地點及物證等),並明確告知欲獲取獎勵金,並且提供個人資料(真實姓名、電話、身分證字號、地址等)。
- 經查證屬實者,再由各縣市政府警察局、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,依程序陳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後發給。
- ♦相關-檢舉非法外國人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