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、申請程序及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」第三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2025-11-26修正「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、申請程序及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」第三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- 發布單位: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 發布日期:114-11-04 檢核日期:114-11-04
勞動部 令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
發文字號:勞動發事字第1140514954A號
修正「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、申請程序及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」第三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附修正「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、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」第三點
部長 洪 申 翰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