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、附件三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。

2024-04-22

修正「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、附件三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生效。附修正「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、附件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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