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人移工是否有特休日?重簽契約是否沿用年資?

2023-10-17

移工是否有特休?

 來台工作的移工,只要符合《勞基法》第3條的適用行業範圍,包括:製造業、營造業、農林漁牧業等,即可和臺灣勞工一樣,享有薪資不低於基本工資、一例一休以及特休等勞基法的保障。而外籍家庭看護和家庭幫傭,目前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,所以無法取得特休保障,但可於勞雇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契約,清楚載明工作時間、特休天數等內容,以具體明確勞雇雙方的權利義務。

移工合約結束後重簽契約,是否沿用年資?

 依據《勞基法》第10條規定,「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,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,勞工前後工作年資,應合併計算。」對於適用勞基法的移工而言,當定期契約到期時,同一雇主於3個月內續約,外勞年資可合併計算。

移工特休日有幾天?

適用勞基法的移工,例如常見的工廠員工,可依《勞基法》第38條規定,於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持續工作任滿一定期間,即可享有和臺灣勞工一樣的特別休假。

而外籍家庭幫傭及外籍家庭看護工並不適用於勞基法,但在勞動契約中的勞動條件,不可低於該國政府所公告的契約範本。因此,依據勞動契約規定,外籍看護和幫傭每工作7天得休假1天;在台工作滿1年以上且經展延者,雇主應給予7天的特別休假。若雇主要求看護工或幫傭於休假日工作,則需發給加班費。

移工請特休時 3點應注意事項:

1. 由誰支付返國機票費用?

移工如果要趁特別休假日回國探親,則有關返國機票負擔事宜,原則應由移工自行負擔;依照勞動契約,雇主需負擔的是移工期滿離境那一趟的機票。。

2. 可否連續請假?

若移工於特別休假期間並未安排返國探親,原則在台時不得連休七天假。

  1. 3.特休期間是否須給付薪資?

移工在特別休假期間,雇主仍應給付薪資;若是移工應雇主要求加班,而並未使用特休假,則雇主應額外給付加班費,並連同當月薪資一同發放。以家事移工每個月基本薪資為 20,000元來說,若休假日未休及未休完的特休,其1天的加班費用為 667元(20000元 ÷ 30日)。